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意见稿》明确提出,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是指应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选择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内容。
《意见稿》提出算法推荐服务商应加强对用户模型和用户标签的管理,完善用户模型中记录兴趣点的规则,不应在用户兴趣点中记录非法,不良信息关键词或将其作为用户标签推送信息内容,不应设置歧视性或偏向性的用户标签。
《意见稿》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商应为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为用户提供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便捷选项如果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商应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意见稿》还要求,算法推荐服务商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算法根据消费者偏好和交易习惯的特点,对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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