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昨日晚间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中信国安控股股东国安有限之母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以国安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
截至公告日,国安有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28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4.19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14.28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14.28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国安集团不直接持有中信国安股份。
中信国安表示,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国安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证券时报e公司讯,中信国安12月31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国安有限之母公司国安集团12月30日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交通银行菏泽分行以国安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被申请重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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