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2020年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的第十三期中期信息。
根据消息显示,5月6日,阳光城集团发布公司债券存续期重大事项公告公告显示,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425.26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9.16亿元上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52亿元,主要是本期房地产收入减少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亏损
阳光城表示,预计2021年的亏损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为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促进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调整发展战略,争取尽快走出困境,
2.加强销售,尽一切努力收款,
3.加强现金流管理,积极与债权人谈判,有效促进债务风险化解,
4.强化规模化运营管理体系,有序复工复产,确保交付目标,
5.加强投后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6.积极拓展轻资产业务。
此外,第二天,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拟出售永康项目公司股份的意向公告。公告称,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100%股权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拟与杭州滨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100%股权子公司杭州滨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拟以公司100%股权受让杭州高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根据消息显示,高光房地产有限公司旗下的金华洪光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了位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6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是阳光城去年7月以61.45亿元获得的中泰小镇项目,不动产权证书对应编号为浙永康005211号,浙永康005213号,浙永康005212号,浙永康005204号,浙永康005180号,浙永康005205号,均位于永康经济开发区,总面积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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