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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失业补助金政策等延续实施至今年底

来源:东方财富   发布时间:2022-05-15 14:51  阅读量:6723   

日前,陕西省人社厅发布《关于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通知》,再次将失业补贴和临时生活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一年,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陕西省将在2022年1月至12月重点保障新参保失业人员和失业农民工,跨统筹地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也将纳入保障范围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为2022年1月至12月新参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期限届满后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未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贴2021年参保失业人员和尚未领取且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提交的失业补贴和临时生活补贴申请,可按2021年的规定审核发放

失业补贴标准按参保时间分为两个档次,即失业保险缴费期限届满未就业,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满一年的失业人员,按照当地失业保险标准的80%领取六个月的失业补贴,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参保不满1年,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照其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领取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失业补贴和临时生活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原则上每人只申请一次符合条件确需多次申请的,累计领取期限不超过6个月,临时生活补助不超过2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贴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不申请异地安置,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通知》要求,各级经办机构要优化经办程序,减少证明材料,推广网上申请,不得增加失业人员的其他义务,附加条件,时限等,为失业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经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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