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外经贸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从九个方面进一步便利了人民币跨境贸易投资使用,更好地满足了外经贸企业在交易结算,投融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市场需求。
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跨境人民币业务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安排和满足行业企业需求,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创造良好环境。
通知要求,各类跨境贸易和投资要以人民币结算,推动银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企业跨境人民币投融资需求,因为企业的政策,会增强优质企业,首次户,中小微企业等主体的获得感,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发挥引领作用,依托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各类开放平台,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根据企业需求提供交易撮合,财务规划,风险管理等业务支持,加强保险保障,完善跨境人民币综合金融服务,发挥相关基金和资金的引导作用,开展多元化宣传培训,促进银企对接,扩大政策受益面。
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总监庞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以安全可控为前提,以高标准的国际金融规则和经贸规则为参照,紧密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横向覆盖各类真实合规的贸易投资,纵向覆盖交易结算,跨境收付,投融资活动,财务规划,风险管理等全业务链条,推动人民币贸易投资向更高层次发展。
具体而言,在促进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通知》提出,推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各类新型贸易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支持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和结算,支持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在华投资和再投资,便利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境外人民币资金集中管理,汇出所需款项,支持与周边国家和RCEP地区开展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
在持续完善综合金融服务方面,通知表示,鼓励银行根据外贸企业实际需求,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提供交易撮合,支付结算,财务规划,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提供更多人民币保值增值的工具,培养境内外主体使用人民币的习惯鼓励银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提高资金到账的便利性和效率强化保险保障,通过扩大覆盖面,优化承保条件等方式,加大对企业人民币跨境贸易投资的出口信用保险和境外投资保险承保力度,支持企业在投保或续保时使用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发挥资本资金的引导作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调动更多资源,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在符合WTO规则的前提下更多使用人民币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做好项目对接,对符合条件的人民币贸易投资项目提供股权融资支持
庞云表示,《通知》体现了金融服务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帮助外经贸企业的作用更有利于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序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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