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公布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北京,上海,江苏等9个省区市入选。
2022年5月,商务部等14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提出用3年时间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推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系,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工作,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平台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在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等14部门《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与相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计划单列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分别实施
《通知》提出,试点地区各部门要立足本地,创新工作思路,打造一批内外贸一体化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向商务部报送完善后的试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每季度结束后7日内报送工作台账进展情况,并按要求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联盟秘书长郭靖认为,最近几年来,内外贸一体化加快推进从实践来看,同线,同标,同质对内外贸一体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试点地区要把三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三通为有力抓手,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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